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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迎来重大调整!
2025-02-27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21)第1号修改单,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核准条件、申请流程、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市场,提升检验检测水平,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修改重点清晰标明

  • 人员要求更加严格

    • 检验检测人员必须是申请单位的全职工作人员,并缴纳唯一基本养老保险。

    • 提高甲类检验机构A1级、A2级检验机构持证人员占比要求,不低于60%。

    • 鼓励为聘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 下属单位管理更加规范

    • 允许申请单位共享下属单位的核准条件,但下属单位必须从事具体检验工作,并满足相应人员配备和设备配置要求。

    • 明确下属单位的职责、权限、业务范围,建立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


  • 核准项目更加细化

    • 细化乙类检验机构核准项目,并明确各项目的具体要求。

    • 对气瓶检验项目进行细化,明确不同种类气瓶的检验设备配置要求。


  • 场地要求更加明确

    • 提高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检验场地面积要求,并要求配备影像记录设备。

    • 明确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定期检验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可以租赁,但同一检验场地不得用于不同检验机构。


  • 外委管理更加严格

    • 除无损检测外,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工作外委。

    • 明确无损检测外委方资质要求,并要求检验机构对外委结果负责。

    • 建立健全外委管理和监督机制,对外委方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 事故调查处理能力要求提升

    • 提高甲类、乙类检验机构承担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能力要求。


  • 其他方面

    • 延长检验检测人员工作经验要求,由“近8年内”改为“近12年内”。

    • 调整部分核准项目的名称和人员配备要求。



      此次修改单的发布,将有效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业的规范化水平,促进检验检测机构健康发展,为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更加坚实的技术支撑


      建议相关企业和检验检测机构认真学习和理解修改单的内容,及时调整管理措施,确保符合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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