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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5-09-30

       2025年9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就《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举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检验检测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征求意见稿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主体责任、行为规范、监管机制等作出了系统规定。其中明确,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职责,确保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机构须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在委托检验时,合同应明确委托事项、费用、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进一步厘清各方权责。

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检验检测报告的唯一性编码管理,推动建立检验检测报告验证平台,以防范和打击伪造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同时,推行“监管+信用”模式,建立机构和人员诚信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鼓励社会各方在采购检验检测服务时将信用评价纳入选择标准。

为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征求意见稿完善了分包管理制度,要求分包必须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且分包项目报告不得标注本机构资质认定标志,避免产生混淆。此外,加大对出具虚假报告的惩处力度,对出具虚假报告的机构除依法处罚外,还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整改期间不得出具带有资质认定标志的报告。增设对责任人员的处罚条款,构建“机构+人员”双重责任体系,以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在监管措施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并定期组织能力验证,公布结果。鼓励社会各界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机构信用信息,并将相关情况纳入评分指标。

公众可通过三种途径提出意见:

1.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在线提交;

2.发送电子邮件至rkjcsjgc@samr.gov.cn,邮件主题注明“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3.或邮寄信函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邮编100088),信封注明相同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

       此次修订将为我国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有利于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提升检验检测服务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意见反馈,将为完善监管体系、促进行业规范发展贡献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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