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供应商参考名录(群众参考)
2024-12-28
为了吸引更多电梯制造企业参与全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辽宁省公示了一份电梯供应商参考名录,为群众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这一举措,旨在打造更加安全的居住环境,让居民的生活更有保障。
辽宁省正积极推动住宅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工程,为了确保群众能够选择到质量服务过硬、价格合理的电梯供应商,各市可根据群众需要和市场需求,在公示名录的基础上,推荐更多的电梯企业参与竞争。这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仅保障了居民的权益,也为电梯制造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公示期间,从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名录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想要反映问题,可以来信、来电至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共同为电梯安全把好关。
参与的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00万元,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