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23年修订)第八十二条:未定期检验或使用报废设备的罚款标准(最高50万元)
2025-03-25
特种设备安全法修订,罚款标准提高
未定期检验或使用报废设备,最高罚款50万元
企业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确保合规经营
正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法》)于2023年进行了修订,其中,关于未定期检验或使用报废设备的罚款标准进行了大幅提高。修订后的《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未定期检验或使用报废设备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