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282条解读:电梯广告收益归属与业主权益保障
2025-01-19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小区电梯广告已成为一种常见的收益来源。然而,关于电梯广告收益的归属问题,一直是业主与管理方之间的争议焦点。根据《民法典》第282条的规定,本文将对电梯广告收益的归属进行解读,并探讨如何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一、《民法典》第282条的内容
《民法典》第282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这一条款明确了利用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归属问题。
